8、工会法律援助办事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
3、需补充的证据材料。
二、审查:
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身份审查和案情审查后,报街道工会主席审批。
三、审批:
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指派:
登记案件,选择承办人员。
五、督办:
关注案件进展,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过程中需要的帮助。
六、结案:
装订有关本案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审查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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