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职工五年期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办理
一、参保对象:
凡无锡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
二、参保形式:
以法人单位组织职工团体参保。
三、交费形式:
参保人交纳保费标准为50元、100元两种。每个单位职工只能以单位统一选择一种标准。
四、保障范围及标准:
参保人在保障费任期间首次发现以下重大疾病时,由无锡市职工互助互济会(以下简称:互济会)给付互济金:
(1)各种原发性癌症;
(2)白血病;
(3)腹水型肝硬化;
(4)爆发型重症肝炎;
(5)肾衰竭、严重尿毒症;
(6)心脏瓣膜置换或修补术(不含卵圆孔修补术);
(7)开胸冠状动脉搭桥术;
(8)因病施行肾、肺、肝及骨髓移植术;
(9)急性坏死性(出血症)胰腺炎;
(10)因脊髓炎引起的截瘫。
参保人自交费之日起满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发病的,给付互济金为交费标准的20倍;满一年以上发病的,给付互济金为交费标准的100倍。
五、办理流程:
由企业工会统一填写五年期参保花名册并带好保费到无锡市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市总核定后发放参保卡——办理结束后把保单复印件上报街道工会备案。
办理地点:无锡市观山路299号(市工人文化宫一楼)
电 话:0510-8271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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