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管理)


受理事项:

        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劳社险【200342号)

        2、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收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锡劳社险【200341号)

受理条件: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含伤残抚恤金)、定期生活费、保养金的退休、退职、保养人员(包括转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定期救济费、定期抚恤金的企业职工遗属。企业离休人员暂按原办法管理。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暂依托原单位进行管理

        申请人符合办理社会化管理特困退休人员申领帮困金的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企业退休帮困互助(疾病证明、出入院记录、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等)向关系所在社区申请,交纳住院记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退休人员生存信息提供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死亡诊断书、户籍注销证明)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储蓄卡复印件)等材料。

审批流程:
        
每个月街道退管所到区退管中心接收新移交企业退休人员档案(1个工作日)(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街道退管专职管理员将新移交的企业退休人员输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将退休人员按居住地分至各个社区并上门走访,做好每个退休工人的信息登记工作(29个工作日)(社区)→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室,做好转入退休人员档案的接收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信息,退休人员死亡后,协助办理丧葬抚恤费等有关待遇(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生活困难互助和医疗互助工作(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协助退休人员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注意事项:

        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承诺时限(工作日):22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850650938506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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