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险)
办理依据: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市区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下同)的在校学生
2、市区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3、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4、以上不包括纳入离休干部和一至六级(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统筹对象的人员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民政、残联确定的8种照顾对象,本人携带民政、残联部门身份确认证明(由委托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
审批流程:
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申请办理(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新参保还需在人社所办理市民卡(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凭缴费单至指定银行缴费
注意项目:
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承诺时限:规定的缴费期内即时办理
窗口电话:0510-8506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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